A股逆回购入门

为什么叫逆回购

全称是国债逆回购,逆回购英文叫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RRP),是投资者以国债等债券为抵押,向金融机构出借资金并获取利息的短期理财工具。

我们一般口语会说买入了逆回购,因为在日常语境中,投资者习惯把逆回购类比于“购买短期理财”,因此常用“买入”“买”表述(如“周一买1天期逆回购”)。从交易机制看,证券软件中需选择“卖出/借出”对应逆回购品种(如沪市“GC001”),本质是“卖出资金使用权(借出资金)”。

实际上:

  • 借出资金:投资者将闲置资金借给金融机构(融资方),获取利息;
  • 获得抵押物:融资方用国债等债券做质押抵押(所有权仍属融资方,投资者持有质押权),保障资金安全;
  • 到期流程:融资方到期还本付息,投资者返还质押的国债(抵押物流转结束)。

所以对于融资方来说,这是一个回购协议,他们要回购国债;对我们投资方来说,就是逆回购协议

国债逆回购(投资方视角)与回购协议(融资方视角)是同一笔交易的两个侧面,本质是“以国债为抵押的短期借贷”,但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反:

  • 融资方(借入资金方):通过“回购协议(Repo, Repurchase Agreement)”卖出国债(作为抵押),约定未来按更高价格买回国债——相当于“用国债换资金,到期还本付息”。
  • 投资方(借出资金方):通过“逆回购协议(Reverse Repo, 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买入国债(获得抵押),约定未来按更高价格卖回国债——相当于“借出资金收利息,到期收回资金+返还抵押”。

核心计息规则(基于2017年修订的交易所规则,至今有效)

1. 计息天数:实际占款天数

逆回购的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而非“名义期限”(如1天期、7天期)。具体公式为:

实际占款天数=到期交收日(不含)首次交收日(含)\text{实际占款天数} = \text{到期交收日(不含)} – \text{首次交收日(含)}
  • 首次交收日:交易日(T日)的下一个交易日(T+1日);
  • 到期交收日:首次交收日加上“名义期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若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 (T+N)+1

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

举例1:周四买入1天期逆回购(T日=周四,N=1)

  • 首次交收日=周五(T+1日),
  • 到期交收日=下周一
    • T+N+1,这里是一天期,所以N=1,T+1 → 周五,周五+1天=周六,非交易日顺延至周一;因此,实际占款天数=周五、周六、周日(3天),利息按3天计算。

举例2:周五买入1天期逆回购(T日=周五,N=1)

  • 首次交收日=周一(T+1周六,顺延至周一)
  • 到期交收日=T+N+1
    • T+N,这里N=1,所以T+N就是T+1就是周六,顺延至周一
    • T+N+1就是周一之后的下一天,也就是周二

举例3:周五买入3天期逆回购(T日=周五,N=3)

  • 首次交收日=周一(T+1周六,顺延至周一)
  • 到期交收日=T+N+1
    • T+N,这里N=3,所以T+N就是T+3就是周一
    • (T+N)+1就是周一之后的下一天,也就是周二

现行规则是2017年5月22日实施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规则修改后的,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内容:

  • 一是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 二是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拓展阅读:

交易所质押式回购实行 “T+0” 清算、 “T+1” 交收制度。在这儿先区分几组概念:

  1. 首次清算日(Clearing)与资金首次交收日(Settlement):首次清算日为交易日,资金首次交收日为首次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
  2. 到期清算日与首次清算日:到期清算日为首次清算日加上回购期限天数(按照自然日)。若到期清算日为非交易日,则延至下一交易日清算。
  3. 资金到期交收日与到期清算日。资金到期交收日为到期清算日的下一交易日。
中文英文说明
首次清算日First Clearing Date交易确认并进入清算流程的日期
资金首次交收日First Settlement Date清算完成后,资金实际划转的日期
到期清算日Maturity Clearing Date自然日计算的回购到期清算日
资金到期交收日Maturity Settlement Date到期清算后的资金实际划转日期

问题:

例如:你周四用10万元买1天期逆回购,成交利率2%,实际占款3天→利息=10万×2%×(3/365)≈16.44元。融资方在周五(T+1)需还你10万+16.44元,而非10万+(10万×2%×1/365)≈5.48元。

这个例子里面,融资方周五就还款了,怎么还叫占用了3天呢?如果是这样的规则,是不是对融资方不利?

背后逻辑:

📅 详细流程拆解(以周一操作1天期为例)

  1. 周一(T日):你把钱“借”出去 ● 你的动作: 在交易软件里点击“国债逆回购”卖出。 ● 资金状态: 你的账户资金被冻结,划转给交易所,由交易所转交给借款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 ● 金融机构: 确实在周一收到了这笔钱,用于周转。
  2. 周二(T+1日):到期日(关键点在这里) 这里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分为两个步骤: ● 步骤 A:早上 9:00(交易所“记账”还钱给你) ● 逆回购到期了。为了让你能立刻开始新一天的交易(比如买股票),交易所系统在早上开盘前,就在你的账户里做了一笔“记账”。 ● 结果: 你的资金解冻,状态变为“可用”。你可以用这笔钱买股票、买基金。 ● 真相: 此时,那个借钱的银行还没来得及把钱还给交易所(银行间的清算通常在下午或晚上)。 ● 步骤 B:晚上(真正的资金“清算”) ● 借钱的金融机构(银行)在这一天结束前,把本金和利息通过中登公司(结算机构)还给了交易所。 ● 交易所核对账目:发现早上“借记”给你的那笔钱,现在银行已经“贷记”回来了。账平了。
  3. 周三(T+2日):资金可取 ● 经过周二晚上的清算,资金在银行、交易所、券商之间彻底划转清楚。 ● 此时你的资金状态变为“可取”,你可以把它转回银行卡。

主要是清算和交收的问题。

Reference:

国债逆回购:十问十答(附逆回购操作流程)_中证网

First Post

Second day of 2026. I always wanted to write blogpost. Let’s see if I can stick to it.

先先写一下设置这个blog的备忘吧。

首先我一直都想有个地方能发表一下写的小文章,笔记啥的。之前试过静态页面,host在github page上,后来疏于maintain,然后就没有保持记录。实际上我认为静态页面的维护难度和wordpress差不多,关键还是在于持续去做这一个动作。

Anyway,2025年年底我加入了一个读写营,开始写一些东西。开始的时候是post在微信的一个小程序上面,每天打卡。随着读写营的结束,我写的东西没地方放了。当然,我写的东西没什么章法,也没有特定的对象,就是写来自娱自乐。不过内心还是想着放在一个地方,和世界一起分享一下,于是还是打算找个博客平台来写。

无论如何,现在是设置好了:

  1. 用hostinger买了服务器,每个月3刀左右
  2. 域名有个现成的,以前公司废弃了的,2024年的时候,我忘了关闭自动续费,于是一下续了10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拿来用吧。

后续估计是用notion每天记录,有值得发表的就放在这里,可能也会开个微信公众号,不过目前还没什么必要。还是先写着,其余的再说吧。

01/02/2026